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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:2021-01-26 文章来源: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侯帮群、冯春英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乾塔路1号6栋2单元2002室,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证号:大冶国用(2012)第010202461-2-344号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侯帮群
冯春英
2021年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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